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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暑假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3日 来源: 艺术学院 字体大小:

各系部: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繁琐、复杂、政策性强的工作,各系(部)必须严格按照各阶段的工作要求做好宣传、收集、审核材料的工作,严格把关。现将暑期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系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工作,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要求2010级本科、2011级、2012级有意向贷款、符合条件的员工准备以下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各两份(B5纸);(至少各一份原件)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应单独写在另外一张纸上,并标上贷款员工姓名;

  3、贷款员工员工证复印件两份、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印在同张纸上);

  4、家长户口簿首页、家长(父母双方)单页复印件各两份;(如家长户口簿首页人员不是父母中任何一方,需同时提供户口簿首页人员的单页复印件两份)。

  5、个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

  二、凡在2012-2013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不及格或2011级员工已累计二门必修课、2010级本科员工已累计三门必修课程不及格均不能申请贷款;

  三、在2012-2013学年中受到学校任何违纪处分的员工不能申请贷款。

  四、申请贷款员工须为有学籍的员工,无学籍的预读生不能申请贷款。

  五、以上材料上交所在系,由系审核汇总,上交时间下学期开学初另行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员工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